公告日期:2026-04-2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9月19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明女士,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管理学专业。2005年9月至2016年3月,历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互联网娱乐事业群首席执行官等;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华谊兄弟创星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6年7月至2024年9月任北京漫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天津天马映像影业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广州达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天津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今任朴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纽交所,NEW 朴新教育)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和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3次。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6次,股东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关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的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胡明 6 2 4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2 2 5 5 3 3 1 1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任期内,主持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和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进行了审议,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参与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年审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完成。对各期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审部工作计划、聘任财务总监和内审负责人等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时审阅内审部提交的各季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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