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5年9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德明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智度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1月至今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3次。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2次,股东会0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关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的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何德明 2 2 0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0 0 0 0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2次,分别为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审前沟通会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其中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审阅了 内审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 职责,在会计师进场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
度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同时审阅内审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五天。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谈沟通、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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