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5年9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广英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法学学士,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4年8月至2022年2月任北京璞信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2022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2022年10月至今任中国康复技术转化及发展促进会理事;2024年11月至今任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低空交通与经济专业委员会理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北京金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3次。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2次,股东会0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关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的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王广英 2 2 0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0 0 0 0 0 0 0 0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需以上专门委员会审核的议案,也未发生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会计师进场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谈沟通、实地考察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5年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六天,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公司为保证本人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