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9:25:20 股吧网页版
高争民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3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自查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5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审核后,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5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审核后,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论证、决策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参与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