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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20:08:00 股吧网页版
高争民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6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列席会议,列席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的董事余文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提名,现选举余文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余文荣先生当选董事长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余文荣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原委员乐勇建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推荐,选举余文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曹敏忠先生、诸波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余文荣先生为主任委员;选举余文荣先生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与曹敏忠先生、胡洋瑄先生组成第四届提名委员会;选举余文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与曹敏忠先生、巴桑顿珠先生组成第四届科学技术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风险防范化解、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区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高争民爆拟设置总法律顾问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马莹莹女士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重点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项目资金需求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 3.07 亿元,授信内容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 3-10 年(以银行实际审批期限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将与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新联”)、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保利”)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9,800 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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