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并将通过风险控制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 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将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努力提高收益。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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