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尧,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 年 7 月,
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物理学硕士学位。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9 年 9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8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
贝肯能源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与 5 次,实际参与 5
次。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着审慎客观、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详细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并运用专业能力及个人经验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李尧 5 5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组织提名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本年度任期内组织召开
了 1 次会议,对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并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1 次会议,
充分沟通讨论、审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
(3)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2 次会议,
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要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年度任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及事项客观公平地进行审查,形成同意的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方案、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4、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认真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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