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1:47:49 股吧网页版
贝肯能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肯能源”)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黎春,女,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
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2003 年 7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2024 年 1 月至今任恩威医药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贝肯能源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和《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详细阅读会议资料,从财务的专业角度对所列提案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黎春 13 13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组织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及内审工作计划等,审议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并为公司的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提供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等议
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5 次,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再融资事项进行了研究
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托自身会计专业背景,积极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审计进场前,牵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讨论,结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最新监管要求提出专业意见,为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年报初稿出具后,仔细审阅初稿内容,重点围绕财务数据准确性、会计处理合规性及信息披露充分性等方面,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逐一沟通核实,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报正式披露前,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终审计意见进行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