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蓝继晓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88,68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67.4983%。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8,56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06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2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3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12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0%。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
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8%;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24%;反对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47%;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29%。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6%;反对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088%;反对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5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3%。
表决结果:本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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