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健康地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在公司内部的有效实施;
(四)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 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可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投融资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
险。
1. 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
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 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 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政策,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五)投融资风险:投融资决策不当,不能实现预计投资收益或融资目的。
第五条 按照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第六条 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可分为一般风险、重要风险和重大风险。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是风险控制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隶属于审计委员会的内部审计部是风险控制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风险控制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第九条 公司风险管理过程分五个步骤,即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分
析、风险应对、风险监督。
风险管理每年循环一次,每年第一季度各部门进行风险识别,按各自部门做信息收集、筛选、提炼、识别。每年 4 月进行风险评价,各部门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及可控测度进行评价; 每年 5 月进行风险分析,内部审计部将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归纳, 列出公司一般风险、重要风险和重大风险, 对重要风险和重大风险再进行评估分析、提炼, 形成公司风险评估表;每年 6 月进行风险应对,各部门对重要风险、重大风险制定矫正防范措施并将其执行。每年第三、四季度内部审计部针对各部门重要风险、重大风险之改善措施进行追踪、稽查, 并
评估其有效性。
第十条 风险管理职责:
(一)各部门按照公司内部审计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进行风险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 对一般风险、重要风险和重大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二)内部审计部负责重要风险及重大风险汇总分析,必要时召集公司部门分管领导会议讨论确定重要风险、重大风险应对方案;
(三)各部门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应对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完善风险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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