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事务所从业人员 2898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804
人,有 3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本所合伙人有 187 人。
事务所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未经审计)87,645.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 万元。2024年执行了 89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费 11,285.00 万元,公司资产均值124.75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
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海南、新疆、青海、陕西、甘肃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需要。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股东会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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