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10 月 16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张宏清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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