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秉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
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94,883 股(含 5,494,88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秉原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股东名称 比例(%)
(股)
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5,494,883 0.56
注:根据上海秉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股东上海秉原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IPO 前已发行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拟减持不超过 5,494,88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6%。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8 日期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根据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上海秉原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公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秉原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秉原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减持股份的条件
上海秉原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①上海秉原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延长股份锁定期,则顺延;
②严格履行其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如其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待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③公司股票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上海秉原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可减持所持的公司全
部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上海秉原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程序
上海秉原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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