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和《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 26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考核达标,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的整体业绩亦符合《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267 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二、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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