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经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
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后离任,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条款规定,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屈锐征,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供职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深圳市华丰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学院、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世亲科技有限公司。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
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屈锐征 4 1 3 0 0 否 1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就重点审计事项、重点关注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专业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核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有效性与合理性,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健全的内控环境下运行,预防潜在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审查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各项审计报告及工作总结,监控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主要对涉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和制定。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
董事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同意全部议案并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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