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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0 17:49:41 股吧网页版
道恩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6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2,2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3,7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68,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17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青岛润兴与青岛农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以下简
称“青岛农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 万元的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
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主债权发生期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至 2029 年 05 月 18 日。

(二)海尔新材料与青岛农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青岛农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400 万元的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主债权发生期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至 2029 年 05 月 18 日。

海尔新材料为公司持股 8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资产质量良好,经营稳健,具备偿债能力,获得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5A 级、建设银行青岛支行 8 级、浙商银行
青岛分行 AA1 级、招商银行青岛分行 3A 级、浦发银行青岛分行 A 级,光大银行青岛分
行 BB+,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实时关注该公司的合同履行、持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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