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本次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没有出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翊民 杨希勇 车 光
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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