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希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希勇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希勇,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10 月在烟台轴承仪器厂工作;1994 年 10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山东鲁石律师事务
所实习人员、律师;2004 年 2 月至今任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三和
德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审慎行
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3 13 6 6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 任职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5 5
审计委员会 委员 9 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7 7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并依法客观地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就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和探讨,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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