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的审查
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经
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和经营风险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 2025 年度经营管理层薪酬考核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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