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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50:03 股吧网页版
张家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裴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裴平)

本人作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情况

1957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金融与
保险学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南京银行独立董事、江苏金融租赁独立董事和东吴证券独立董事等。现任南京大学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保险学会理事、江苏省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数字金融协会常务理事和本行独立董事等。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并通过 21 个议案;董事会会
议 5 次,共审议并通过 80 个议案。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在现场或线上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在此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历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在履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或弃权。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缺席董事 参加股东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裴平 5 5 0 2 否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5年1月-2025年8月)、三农与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5年,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金融伦理与合规 审计与消费者 战略发展 三农与绿色金融
委员会 权益保护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裴平 2 4 2 2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所属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本人担任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审议通过《2025 年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工作计划》《2024 年度合规案防工作报告》《2025 年上半年合规案防工作报告》等议案。

四、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相关事项,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8 日,对《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发表了“本行关
联交易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的意见。

2、2025 年 3 月 28 日,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发表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意见。

五、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重点审核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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