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杨相宁)
2025 年,是我国金融业深化改革、稳健前行的一年,也是本公司锚定战略目标、夯实发展根基的关键之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深感责任重大,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各项职责。现将本年度本人的主要履职情况与心得体会,向董事会和股东会作如下汇报:
一、本人情况
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律师。现任本行
独立董事,担任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苏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入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江苏省法学会执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共苏州市委法律专家库、中共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决策咨询专家、苏州市总商会法律服务团成员、苏州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专家库专家、苏州市老干部法律顾问团成员等,四川大学苏州研究院兼职教授。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经审慎核查,本人确认在本年度履职期间符合上述法规关于独立性的全部要求,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能够依法、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并通过 21 个议案;董事会会
议 5 次,共审议并通过 80 个议案。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在现场或线上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在此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历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在履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或弃权。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缺席董事 参加股东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杨相宁 5 5 0 2 否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5 年,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 提名与薪酬考核 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独立董事姓名 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杨相宁 4 3 4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所属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担任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审议通过《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25-2027 年风险管理规划》等议案。
四、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相关事项,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8 日,对《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发表了“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的意见。
2、2025 年 3 月 28 日,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发表了“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意见。
五、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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