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梨树县人民政府签订《梨树县人民政府浙江华统肉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肉牛全产业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具体实施内容和投资建设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与实际投入可能存在差异,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双方在牲畜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全产业链建设领域和重大
项目的合作,促进梨树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2026 年 4 月 23 日,浙江华统肉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梨树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梨树县人民政府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肉牛全产业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就梨树县华统肉牛全产业链项目的合作达成战略合作意向。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限三年,超出期限未开展合作的自动解约。
公司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对方为梨树县人民政府,性质为地方政府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梨树县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双方围绕肉牛全产业链开展合作,合作项目统称为“梨树县华统肉牛全产业链项目”。
(1)合作具体项目:年出栏 10 万头肉牛规模化养殖及配套饲料加工项目,年屠宰 10 万头肉牛及深加工全产业链项目。
(2)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规模为 10 亿元人民币,分 2 期投资建设。其中
第一期为年出栏 10 万头肉牛养殖及饲料加工项目,养殖方式为自繁自养及“公司+农户”模式相结合,投资规模 8 亿元。第二期为 10 万头肉牛屠宰深加工产业链项目,投资规模 2 亿元。二期项目通过梨树经济开发区肉牛屠宰厂进行实施,于乙方年出栏达到 5 万头后启动。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支持乙方依法租赁梨树县国有肉牛养殖基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市场公允的原则下,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与便利。
2.甲方协助推荐、筛选下辖乡镇养殖场户、合作社,为乙方开展公司+农户养殖模式年出栏 8 万头提供支持。
3.甲方协助乙方流转养殖场周边土地,满足年产 10 万头肉牛青贮饲料需求。
4.甲方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及金融机构授信,支持乙方在政策范围内依法享受各级农业、养殖业等优惠扶持政策。
5.甲方推动乡镇(街道)协助乙方按照吉林省农业用地审批与土地流转租赁政策,落实最长期限支持。
6.甲方为乙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与支持,并协助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7.二期项目通过梨树经济开发区肉牛屠宰厂进行实施,此协议生效期内,如
有其它肉牛屠宰加工企业进驻,此条款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协议制定的对应项目落地计划、短中长期规划,及时支付养殖基地和流转土地租金。
2.按约定确保项目达到相应产能和规模,确保资金投入到位、项目投产达标。
3.承诺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符合规范。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梨树县华统肉牛全产业链项目的产业升级和产业引领工作。
(三)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推动合作事项的落实,双方同意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各自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不定期举行磋商会议,研究推进梨树县华统肉牛全产业链项目建设。甲方委托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全面推进梨树县与华统股份的肉牛养殖项目(项目一期);甲方委托梨树经济开发区推进肉牛屠宰、加工项目(项目二期)。
(四)附则
(1)本协议为协议双方就开展战略合作事宜签署的意向性、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细则以乙方与梨树县畜牧业管理局、梨树经济开发区签订的投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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