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本公司”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统股份终止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8 月 27 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签订《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义亭镇姑塘工业区的 6号厂房租赁给高乐新能源,出租厂房使用面积为 17,660.16 平方米,租金单价 32
元/㎡/月,即每年租金为 6,781,501.4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当前新能源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状况、营商环境、经营状况等因素,高乐新能源拟决定终止纳米固态电池项目,并解除与纳米固态电池项目
相关的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签署了《租赁合同之解除协
议》终止双方于 2024 年 9 月 2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关联关系说明
高乐新能源系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且公司董事朱俭勇在高乐新能源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从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4 位非关联董事均投了同意票。
公司本次终止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1、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C64YT62M
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姑塘一路 1 号 A 栋 205 室(自
主申报)
成立日期:2023 年 1 月 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高乐新能源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王帆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22.46 2,806.10
负债总额 98.68 47.79
净资产 2,923.79 2,758.31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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