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义坤
本人自担任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地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视频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次数 会议)参加会议次 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数
6 2 4 0 0 否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5 年,公司累计召开两次股东会,本人均已出席。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有依法公开向股
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增选独立董事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聘请人员的胜任能力进行了充分研究,认为能够满足公司港股上市后所需的任职要求。
(二)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按照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就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沟通讨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审查,推动审计委员会发挥其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本人报告期内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公司 H 股发
行及上市方案等事项,切实履行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职能,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独立专业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工作的情况
1、2025 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对公司经营情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并加强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想法,就中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