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相关说明及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该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制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真阅读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现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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