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8 19:01:01 股吧网页版
高斯贝尔:高斯贝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9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
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调整事项重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详细说明了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
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和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等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具体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利益,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长沙炬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行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前述授权符合有关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张华香、韩明、魏小冲
2026 年 6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