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驰通数码系统有限公司、郴州功田电子陶瓷技术有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印度有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深圳中鑫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旭天通信有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郴州高斯贝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高斯贝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高斯星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报告、
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
理、 关联交易、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内部监督等方面。
1、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组织
架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三会一层”的法
人治理结构与相应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权限,已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由九名
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内部
控制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有效推进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设立了证券、审计、企业管理、销售、资产经营、财务、研发、制造、采购、风控、投融资、人力资源等部门, 并制定了一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形成各负其责、相 互协作、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了公司能
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指导公
司长期稳健发展。为保证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公司制定了《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举措,确定并适时调整公司发展目标,
对公司结构调整、长远发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公司经营团队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路径和具体目标,并将战略逐级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落实到收入及利润增长幅度、产品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人才建设、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
3、人力资源
公司非常注重人才的选择、培训和激励,对员工招聘、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奖惩、培训、考勤、离职及员工的认知、行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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