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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01:39:55 股吧网页版
高斯贝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荆伟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荆伟华作为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或“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荆伟华,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西
安电子科技大学微波技术专业。1984 年 7 月至 1988 年 9 月,担任西安卫星测控
中心工程师;1990 年 7 月至 1996 年 7 月,担任西安航空电气公司高级工程师;
1996 年 7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中兴通讯高级工程师,2021 年 4 月起至 2024
年 7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勤出席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
股东大会,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会前通过预审会议材料、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议案细节提出询问并要求补充资料,确保决策依据充分;会中结合专业经验独立发表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决策流程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累计出
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1 次)。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聚焦公司治理、审计监督及薪酬体系优化等核心议题,通过专业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发挥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撑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风险控制等开展专项沟通,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核心问题,推动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通过电话沟通、查阅舆情信息等渠道,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关切事项,并及时将合理建议反馈至管理层。同时,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进展、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深度交流,确保对公司战略布局、风险状况的实时掌握,为独立决策提供坚实依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本人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及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对于每次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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