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5)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6)人员信息:2025年度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人。
(7)业务信息: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涉及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7次。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利安达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同意聘任利安达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6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和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工作指引流程、整体进度安排及成果交付节点、审计人员安排、初审意见、公司总体财务情况、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及财务方面事项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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