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ST 高斯 公告编号:2026-046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营业收入 36,452.23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5,971.00 万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 高斯”,证券代码仍为“002848”,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
元”,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
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高斯贝尔”变更为“*ST 高斯”。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6 年 4 月 17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6】第 275 号)。经审计,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452.23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35,971.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60.4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817.1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7,770.70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
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符合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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