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5 18:21:22 股吧网页版
威星智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6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项目”和“智慧城市先进计量及系统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公司拟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购买工业用地以实施新募投项目,购买土地后将变更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良渚新城万地路南彩虹河东地块(杭州市余杭区良渚东单元 YH030902-24 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实施方式为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新建生产线,投资总额约为 40,059.90万元,资金来源为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9,974.7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新募投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拍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宜终止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公司购置土地后拟自建厂房、生产及配套设施,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张与升级,全部用于公司自身生产经营。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或变相用于房
地产开发、销售等房地产投资行为,不存在炒作土地或房产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已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75,37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79,383,393.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193,656.02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189,737.7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2]577 号)。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6 年 4 月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30 日已使用募集 投资进度
资金金额

1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 25,844.89 19,487.29 6,084.42 31.22%

厂建设项目

2 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业研 9,223.98 7,069.55 1,673.52 23.67%

发中心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1,381.50 10,662.13 10,663.96 100.02%[注 1]

合计 4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