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 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9
第一节 股东 ...... 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8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 董 事 会 ...... 24
第一节 董 事 ...... 24
第二节 董 事 会 ...... 28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2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2
第八章 通 知 ...... 43
第一节 通 知 ...... 43
第二节 公 告 ...... 44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5
第十章 党建工作 ...... 4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7
第十二章 附 则 ...... 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浙江威星仪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并 取 得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330100779256535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66.67 万股,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Viewshine Intelligent Meter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邮政编码:310015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634,016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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