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1:13:49 股吧网页版
威星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
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华兵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其他控股子公司
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华兵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该额度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本次核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