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举行。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胡殿君先生、张玉箱女士、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通讯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科利转债”的议案》。
自 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科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93.31 元/股)。根据《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满足“科利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科利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科利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广
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科利转债”的公告》详见 2026 年 5 月 19 日的《证券
时报》《中 国证券 报》《上 海证券 报》和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科利转债”的核查意见》;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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