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2 16:55:22 股吧网页版
科达利: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及对公司未
来发展的信心,双方于 2026 年 3 月 2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作为一致
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于 2011 年 3 月 11 日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
议》,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已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到期。此后,双方于 2020 年 3 月 2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到期;并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再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到期。为保持双方对科达利的共同控制权和保障科达利的经营
管理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性,励建立先生、励建炬先生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再
次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励建立先生,乙方为励建炬先生。

(一)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就以下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1、作为科达利的董事在科达利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

2、作为科达利的股东在科达利股东会上行使所控制的表决权(包括全部股票的表决权)时。

(二)为保障本协议被甲乙双方得以切实履行,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措施:

1、一方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向科达利董事会、科达利股东会提出提案前,应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另一方,并与另一方就提案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正式提出;
2、在科达利董事会会议或科达利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双方应就如何表决(赞成、反对或弃权)进行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并在科达利董事会会议或科达利股东会会议上表决时依照双方此前协商一致拟采取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如出现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意见为准;

3、若一方委托其他方在科达利董事会会议或科达利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该一方应确保本协议的约定仍得以切实履行;

4、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其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仲裁

与本协议的解释、履行等相关的所有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依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 2026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9 年 3 月 2 日止。

2、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项权利的放弃。

3、本协议生效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与乙方各执壹份,留科达利存档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保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不改变公司原有股权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一)《一致行动协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