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 董事 6 名(董事王雪芬、屈万园、沈华玉、毛栋材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 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布局,进一步构建一体化国际平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经充分研究论证,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以下合称“《管理试行办法》及 其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香港法律及其他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实施。
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 H 股发行并上市的条件,提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国香港法律和《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或核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以港币计价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备案、批准或核准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香港公开发售为向
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
行;
(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
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及/或
(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及市场等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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