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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9 19:57:02 股吧网页版
麦格米特:《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26年6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2026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

1.1 为更好地支持员工安居,解决住房难题,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计划投入部分自有资金来帮助在长沙、株洲、台州、西安、武汉、苏州、杭州、义乌、河源、成都安家的员工减轻首次购房时首付上的压力,帮助员工安居乐业。

1.2 公司提供本借款是为了帮助长沙、株洲、台州、西安、武汉、苏州、杭州、义乌、河源、成都员工解决基本的住房困难,不适用于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行为。

1.3 为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与执行,保证此专项计划的合理运行,并指导日常操作,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3、申请条件

拟向公司申请借款的员工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 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服务期满两年的在职职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3.2 工作常驻地为长沙、株洲、台州、西安、武汉、苏州、杭州、义乌、河源、成都;

3.3 借款系用于员工在长沙、株洲、台州、西安、武汉、苏州、杭州、义乌、河源、成都购买首套自住房,已婚员工如其配偶在长沙、株洲、台州、西安、武汉、苏州、杭州、义乌、河源、成都已有住房的,不得参加本次计划;

3.4 具备借款偿还能力的员工(注: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四分之一)。
3.5 员工借款须用于其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所有的首套房产的购置或房贷偿还。

3.6 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最多只能申请获得一次借款,如夫妻双方均为公司在职员工的双职工家庭购房或公司员工合购住房,均只能由一人申请获得借款。
3.7 员工申请借款,应取得公司其他员工对该笔借款的担保;担保人要求在公司任职满 3 年及以上的员工或是各级部门负责人;同一担保人不得同时为三人及以上员工的购房借款行为进行担保;此外,申请借款的员工,不得成为本计划中其他借款申请人的担保人。(担保人不得申请购房借款)

3.8 员工取得借款时,应当签署借款合同;

3.9 员工获得此公司借款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或其他卖方,并向公司提供详细银行流水、汇款单据,用以证明款项实际用于购房。
4、借款总额及员工限额

4.1 公司本次推行的员工借款购房专项计划,计划为员工提供的借款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4.2 每位员工具体获得的借款额度为 10 万元以内,依据员工的偿债能力、
学历、工作年限、历年业绩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由董事长审批确定;

4.3 公司特别引进的高端人才,可放宽审批条件,借款额度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借款限额不得超过计划总额的 5%。

4.4 为控制借款总额,公司将对各部门可申请借款名额进行统一规划,各部门视员工购房的轻重缓急予以申请;

4.5 借款总额使用完毕或运行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或调整。
5、申请流程及借款发放

5.1 申请员工如实填写《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担保协议书》,同时提交购房意向书(购房合同或购房订金收据等证明)、员工资信情况的核查(包含对申请人的工资的核查以及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不动产信息核查),经所在一级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5.2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借款额度等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初审意见报董事长审批;

5.3 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名单,请各员工签署员工购房借款合同;

5.4 人力资源部应在借款合同签署后的三日内将员工的申请表、借款合同等
资料提交公司财务中心,财务中心根据员工购房行为,在员工购房前一个月
内向申请人支付款项;

5.5 员工应在财务中心支付款项后的一个月内提交购房合同的正本备核、复印件、银行流水原件备存。

5.6 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中心定期召开会议,对借款员工名单及其借款额度进行复审。
6、借款期限及还款约定

公司提供的购房借款,期限为 5 年,自财务支付款项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7、还款方式

7.1 申请人应在 5 年的借款期内按约定的比例进行还款。全部借款金额通过
在员工工资中按月扣除的方式偿还。

7.2 逾期未还款的,按照应还款金额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付息,由公司财务中心直接在其下一个月工资中扣除。
8、离职违约责任

8.1 若员工在承诺的服务期满前离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离职结算时,对于应付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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