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许柏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忠实、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许柏鸣先生:1962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南京林业大学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院长。2020年9月-2026年3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许柏鸣 10 0 10 0 0 否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所审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六次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两次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会上,分别对《关于补选庄学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陈结怡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本人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重要议案事项,本人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不存在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4、与内审及外审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告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履职期间持续督促公司严格遵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定,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内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规范化治理水平。密切关注中小投资者合理诉求,督促公司依托互动易平台、投资者专线、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复投资者重点关切问题,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平等享
有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常态化关注各方舆情反馈,严格保障信息披露合规透明,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已达到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出席会议、审阅材料、参加公司经销商年会及听取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汇报等。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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