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5 18:07:12 股吧网页版
美芝股份: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董事会不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6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不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www.dentons.cn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 层、15 层单元(510623)

14/F,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6 Zhujiang East Road,

Zhujiang New Town, Guangzhou, 510623, China

Tel: +8620-85277000 Fax: +8620-8527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不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保证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已向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进而保证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作为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对公司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理由进行分析之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董事会将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披露。

一、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收到股东李苏华先生以微信形式发
来的《关于增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下称“《临时提案函》”),提请在公司于 2025 年 3 月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1、关于提请免去何伏信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

2、关于提请免去何申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

3、关于提请免去梁瑞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

4、关于提请免去古定文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

5、关于提请免去罗琳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

6、关于提请免去胡蝶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

7、关于提请免去徐勇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

8、关于提请免去麦志荣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提案;

9、关于提请选举李碧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0、关于提请选举杨水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1、关于提请选举林志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2、关于提请选举黎敬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3、关于提请选举晏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4、关于提请选举梁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