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6日(星期四)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美芝股份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伏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57,816,97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794,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2,022,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2,025,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2,022,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7%。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林小利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33,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985%;反对 15,38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092%;弃权 1,498,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395%;反对 1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5657%;弃权 1,498,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948%。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江振雄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2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898%;反对 15,38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092%;弃权 1,503,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6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926%;反对 1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5657%;弃权 1,503,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417%。
本议案表决通过。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魏汝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魏汝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0,598,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187%。
其中,获得的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3%。
本议案表决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曾凌芝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曾凌芝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0,598,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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