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振雄)
本人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出席相关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于 2025 年 3 月 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振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建筑工程系(现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施工工程师,房屋建筑一级注册建造师。1991 年至今任职于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任装饰分公司经理兼幕墙分公司经理,现任佛山市南海第二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 年 3 月 6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任职期间会议情
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江振雄 11 1 10 0 0 否 3
履职期间公司运转正常有序,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无
提出异议、反对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3 月 6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
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
见和建议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合计召开 4 次,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3 次。本人积极向公
司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等信息,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对《关
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的议案》《关于关联
方对公司借款额度展期及利息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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