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624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
股份”)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44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基于美芝股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实体,且最近年度持续亏损,我们采用其近三年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平均值(取绝对值)的 5%计算了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取整后金额为 1,350.00 万元。该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较上一年度没有变化。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美芝股份 2025
年发生净亏损人民币 22,840.2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美芝股份流动
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9,602.1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246.62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美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要求我们“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美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美芝股份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且美芝股份财务报表附注" 2.2 持续经营" 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美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无保留意见 。
四、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对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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