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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25:22 股吧网页版
美芝股份: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亚太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亚太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合伙人数量 8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余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亚太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审亚太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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