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晖电气”)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孟祥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1、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预留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24 日作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共计 54.0025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83 元/份。
2、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郑州三晖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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