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1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是 1985 年
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76 人,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43 人,2025 年
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189 人。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775.78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3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758.06 万元
2025 年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2025 年众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
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明,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9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孜卉,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戴光宏,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办理服务协议签约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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