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5-041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 17.00 元/股。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00 元/股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35.2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44%;若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117.6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7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余星宇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 590,000 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除此之外,截至目前,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暂时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贷款比例不超过 90%,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5)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经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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