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
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276,567,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4.88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25,672,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94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50,895,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34,695,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1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34,695,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393%。
(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31,226,568 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92,500 股,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565,0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权利,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26,269,068 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65,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2,4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692,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65,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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