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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10:10:40 股吧网页版
洁美科技:关于根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6.56 元/股

2、调整后“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6.46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9 月 30 日

4、本次调整可转债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调整依据

2025 年 5 月 6 日,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
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 2025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为:

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430,937,21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 4,957,500 股后的总股本 425,979,7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2,597,971.90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自公司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现有总股本为 430,937,256 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
将以现有总股本 430,937,25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957,500 股后的 425,979,75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分红总金额 42,597,975.60
元(含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 号”文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600 万张,按面值发行。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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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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