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徐杨自2025年12月12日起担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集成电路学院教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领军科技创新人才)、美国光学学会会士(Optica/OSA Fellow)、英国物理学会会士(FInstP)、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FRSC),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会士(FIET)、IEEE NTC杰出讲座学者(IEEE NTC Distinguished Lecturer),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硅及先进半导体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成员, ZJU-UIUC JointInstitute兼聘教授, UCLA访问教授,剑桥大学丘吉尔访问学者,美国UIUC电子工程系博士和硕士,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学士。长期致力于硅基异质集成器件与智能AI芯片的前沿基础研究,在Nature Electronics, Nature Nanotechnology等期刊、IEDM和VLSI等会议上发表论文180余篇,出版Wiley专著1部,发明专利授权30余项, 受邀在Nature Photonics、Chemical Reviews发表评论和综述。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担任
Photonics Research、IEEE T-ED、Sensors and Actuators A: Physical等期刊副主编。于2019年
11月1日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编号:1910725460)。2025年12月12日至今,担任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三会治理
1、股东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认真
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2、董事会: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5年12月12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向公司提供行业方面的各类咨询和信息。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
1、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公告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治理活动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实地考察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同时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动态报道,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每项议案,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确保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动态;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另一方面,关注公司各类公告,了解资本市场状况,并加强与同行之间的切磋交流,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