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骆国良)
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骆国良,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
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荣获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杭州市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曾任富阳市财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富阳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拥有丰富的审计、金融及风险管理经验。现任浙江印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印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印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 2025 年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骆国良 7 7 0 0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姓名 应出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骆国良 3 3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在定期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查阅内部制度、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抽查财务资料及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核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审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4、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与公允性,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同意相关会议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本人还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
(三)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1、信息披露方面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治理方面
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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